厦保监发〔2012〕49号
厦门市各保险公司,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,保险行业协会、保险学会:
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需要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厦门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《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》(保监厅函[2012]99号)要求,对保监局成立以来至2011年(截至2011年12月31日)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:
一、本次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(见附件1)。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,另行注明废止时间的除外。
二、本次清理共对5份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(见附件2)。
附件:1、厦门保监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2、厦门保监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x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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